容留卖淫老板被刑拘 警方从严从重打击卖淫嫖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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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1:26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近期,南京市部分桑拿洗浴服务场所中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警方对此进行了坚决打击。据统计,仅上周南京警方就查处场所23家、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14名。南京市公安局昨天表示,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警方对卖淫嫖娼活动不但要处理卖淫嫖娼人员,对于为卖淫嫖娼提供“保护伞”的场所,以及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予以打击。
洗头房老板容留卖淫被刑拘 日前有群众举报称,秦淮区来凤街某洗头房涉嫌容留卖淫女从事卖淫嫖娼活动。8月25日凌晨1时许,民警根据举报在这家洗头房附近蹲点守候,只见洗头房的玻璃门窗都被长长的帘子遮住,从门窗透出暧昧昏暗的灯光中,隐约可见几个浓妆艳抹的女子在里面搔首弄姿地说话。不一会儿,两名年轻男子来到门口,左右看了几眼,将门拉开一条缝,飞快地钻了进去。待洗头房外间的灯光熄灭后,几名民警悄悄将洗头房包围,另外两人从前面叫开门,冲进屋内将按摩包间内两对一丝不挂的男女当场抓获。 经查,包间里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分别是赫某、朱某、任某及李某。赫某、任某当晚结伴来到该洗头房,与卖淫女谈好以50元的价格进行嫖宿。洗头房老板周某则交待,她是南京浦口人,今年35岁,原是新街口某大商场的营业员。因好赌输掉了家产,丈夫也与之离婚。没有一技之长的她只好开起了洗头房。周某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8月21日,中央门地区某大酒店桑拿中心法人文某、大堂经理倪某2人,也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刑事拘留。 嫖娼被抓并不一定会通知老婆 今年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开始实施后,媒体上一度就"嫖娼被抓要通知老婆"这一话题炒得热火朝天,昨天,南京警方有关负责人重申,嫖娼被抓并不一定要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只有在被处罚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下,警方才会这么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四节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而该法第四章第二节第九十七条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卖淫嫖娼者的处罚有3种:其一是拘留带罚款;其二是拘留;其三是罚款。对于前两种情况,警察应当通知其家人,这是法律规定的警方的义务,以让其家人了解其去向。而对于情节轻微仅被处以罚款的,警方一般不会主动通知其家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