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提高补偿要求“老赖”遭法院强拆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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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1:51 黑龙江日报 | |||||||||
崔东涛 本报记者 黄迎峰 本报讯哈市一开发公司竞标得到一处闲置房产的改造权后,正要进行拆迁,房产产权公司返悔,恶意提高补偿,拒不拆迁,开发公司依法提起诉讼。22日上午,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强拆。
2005年10月10日,哈市一家开发公司通过投标,竞得位于香坊区公滨路上的5户闲置房屋,打算进行棚户改造。今年6月2日,在与房产所有权的单位进行协商时,对方恶意提高补偿要求,拒不拆迁。开发公司作为原告将产权单位起诉到法院。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的第三天,法院依据原告请求,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执行强制拆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