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严重卫生隐患 梅城29家饮食店被执行卫生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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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2:0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据《梅州日报》报道,日前,梅江区人民法院根据梅州市卫生局的申请,依据生效的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法院作出的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书,对梅城29家卫生条件不合法的饮食店或店主执行处罚。 据了解,梅州城区少数小食店、饭店经营者卫生安全意识淡薄,有些店主在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饮食店,有的饮食店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即上岗,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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