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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爷爷和残疾妈妈争监护权 贫困不会失去监护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6:2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一边是生活富足的爷爷、一边是残疾贫困的妈妈,两个年幼孩子的监护权,究竟该交给哪一方?近日,南京浦口法院审结了这起特殊的亲情官司,判决的结果多少有些出人意料。法院认为,物质条件并不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必备条件,母爱才是!

  一场实力悬殊的争夺战

  姐姐小萱15岁,弟弟小亚10岁,从他们的爸爸8年前死于一宗命案,爷爷奶奶就开始帮着妈妈照顾姐弟俩的生活。期间,妈妈为生计外出打工,却遭遇车祸,落下残疾,连话也说不清了。

  如今63岁的爷爷突然为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将妈妈告上法院。法槌敲响,人们立刻发现这实在是一场力量悬殊的较量:母亲口齿不清的辩解根本应付不了爷爷咄咄逼人的质问,只能无助地瞪大双眼,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咕噜咕噜”声。

  3年前的那场车祸伤到了她的头部,加上不久自己不慎摔了一跤,伤势更加严重,语言功能严重退化。如今她已是智力4级伤残的残疾人,每月仅靠150元的低保度日。

  “她拿什么养活孩子?”没有经济来源,是爷爷认为妈妈不能照顾两个孩子的理由之一。爷爷说,自己是个医生,每年仅开诊所和药店的收入就不下30万元,现在的家产已不下“百万”,完全有能力照顾好两个孩子,他还打算给两个孩子每人买套房,但前提是拿下监护权。

  爷爷还说,孩子的妈妈如今身落残疾,自顾不暇,根本无力照顾孩子的起居,而且她不尽母亲的责任已经超过5年,多年来实际照顾孩子的,是自己而不是她。因此要求法院将监护权变更到自己名下。

  孩子爷爷说话的时候,母亲一直急于反驳,却苦于说话困难,急得涨红了脸。

  “不管怎么说,我是孩子的母亲,我还年轻,身体慢慢会好的,我能养活好自己的孩子。”好不容易等到对方说完,母亲才抓紧时间,费劲地反驳了几句。

  想跟爷爷过减轻妈妈负担

  15岁的萱萱,高高的、胖乎乎的,却已经有了和年龄不相称的老成。当着爷爷奶奶的面,她一直没有表态,直到一天她偷偷跟主审法官说出了心里话:“我想跟着爷爷奶奶过,这样才能减轻妈妈的负担,她已经够苦了,如果还要照顾我和弟弟,就更苦了。”小女孩还说,有爷爷奶奶的照顾,自己才能好好读书,长大以后,才有能力好好照顾妈妈,不让她受苦。

  孩子有母爱才能健康成长

  在一般人看来,富爷爷疼孙子,能让孩子吃得好、穿得好,还能受好的教育;残疾妈妈,除了一份母爱和基本的温饱,恐怕再也无法给予孩子更多的物质条件。但法律为何还会选择将监护权交给这样一位自顾不暇的残疾妈妈呢?

  此案的主审法官颜景蓉认为,监护权不应单纯以经济条件强弱作为裁判的理由。富爷爷经济条件好,在儿子死后,把对儿子的爱转移到孙辈身上,要求抚养,作为人之常情完全可以理解。但相对于物质条件,无私的母爱、和睦的家庭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为重要。如果法院仅以经济能力强弱来决定孩子监护权的归属,可能会误导孩子忽视亲情而看重金钱,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颜法官也不希望判决令孩子失去爷爷奶奶的疼爱,因此在判决之后,她不止一次地做爷爷奶奶的工作,希望他们以宽大的胸怀包容残疾妈妈,一如既往地在经济、生活上帮助她共同抚养孩子,给孩子创造健康成长的环境。

  她是一个可怜的妈妈

  开庭前,就有街道、社区的民调员反映,残疾妈妈的处境实在可怜,如果再失去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她的精神就要垮了!

  庭审后不久,记者曾随主审法官到残疾妈妈所住的街道、社区现场调查,听曾经参与调解的街道干部,讲述了残疾妈妈的悲惨遭遇:

  8年前,她的丈夫出面替自己的叔叔讨工资,结果被对方捅死。当时,公婆就为死亡赔偿款等遗产和她打过一场官司。他们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爷爷奶奶代管两个孩子从父亲那里继承的遗产(包括一间房、抚养费、抚恤金),并抚养他们长大成人,但妈妈有权关心两个孩子的学习生活。

  孩子的生活有了着落,妈妈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直到3年前遭遇车祸,成了残疾人才回到家中。可在邻居们看来,残疾妈妈虽然和儿女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却难得能和孩子亲近。邻居们看到,两个孩子当着爷爷奶奶的面,似乎总在逃避她,但她却曾亲口告诉邻居,女儿萱萱一次偷偷钻进她的被窝,和她亲热得不得了。这几年,她拖着残疾的身体自己做饭、洗衣,独自吃饭、生活,有时还会遭到公婆的责骂。

  “前天她专门来找我,哭了,说自己现在什么都没了,如果连孩子的监护权都失去,她就不想活了。”调查接近尾声的时候,一位女社区干部告诉记者,说她也是母亲,完全理解残疾妈妈的这种心情。

  残疾妈妈赢得监护权

  记者昨从南京浦口法院获悉,该院少年庭已于近日对该案作出判决,驳回了富爷爷要求将两个孩子监护权变更到自己名下的诉讼请求。换句话说,残疾妈妈终于“赢”得了监护权。

  法院认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才能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获得监护权。本案中,妈妈虽有残疾,只能证明她的身体及经济能力较弱,不能说明她没有监护能力或丧失监护能力。作为母亲,她从没有做出有损于孩子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或对孩子明显不利的事情,她的监护人地位不容改变。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富爷爷:孩子是我家的血脉

  “不管怎么说,这孩子是我们家的血脉,延续我家的香火,我一定会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但如今监护权不明,我给孩子再多的金钱,其实就等于给了他们的妈妈。她现在还年轻,以后肯定还会找人,那不就等于白白把我的钱送给外人吗?”这是富爷爷在法庭上说的一段话,表明了他的顾虑,也说出了这场战争的真正原因。

  如今,判决下来了,爷爷还会像以前那样无微不至地照顾两个孩子吗?昨天傍晚,记者拨通了他的电话。爷爷告诉记者,不管法院把监护权判给谁,两个孩子他都会好好照顾。只是现在,原本打算马上给孩子们买的房子,要等到他们长大以后再说了。

  残疾妈妈:我能养活我的孩子

  “说到底,都是那笔拆迁款惹的麻烦。”对于这场诉讼残疾妈妈认为,丈夫死后,自己和孩子继承到2间房,拆迁的话,至少能补偿7万元。爷爷要求取得孩子的监护权,就是为了得到对俩孩子的土地补偿费的保管。残疾妈妈还说,她知道爷爷不是为了霸占孩子的钱,而是担心她以后会改嫁,把他儿子及孙子的财产带到外人手中。她认为,爷爷的这种想法虽然符合常理,但却无异于剥夺了自己作母亲的权利。“除了孩子,我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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