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专栏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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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1:43 石狮日报 | |||||||||
1、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采用什么方式提名? 村委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以单独或者联合的方式直接提名。每一选民提名的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 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①社区居委会采取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方式选
选民提名时,应当写清被提名人的姓名、候选职务、提名时间和署名。 条件成熟的村也可以采用提名和选举同步进行的方式实行“海选”。 2、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化知识,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身体健康,热心为群众服务。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3、所提出的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差额数的如何确定正式候选人? 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实行差额选举。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选民所提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差额数的,应召开全体选民或者户的选民代表或者村(居)民代表参加的预选大会,以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具体预选方式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 4、候选人竞选活动有哪些方式?应注意哪些问题? 选举日前,允许候选人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采取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的方式开展竞选活动。组织介绍,即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通过公示、板报、书信等形式,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包括简历、文化程度、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工作能力和本人特长、优点、当选打算及承诺等。自我介绍,即候选人在预选大会上发表竞选演说,解答选民提问;也可以在指定专栏上张贴竞选要点。 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宣传自己,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讲大话、空话、假话,不作不切合实际的许诺,不能诋毁、抨击他人。对以威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干扰、破坏村(居)委会选举的,有关机关将依法调查处理。以威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