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电 枫林园酒店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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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8:28 千华网 | |||||||||
鞍山日报消息 (记者杨颖 首席记者伏怡) 28日,记者自鞍山供电公司获悉,中华路上枫林园酒店日前被查出利用高科技窃取用电,目前,该店已被终止供电,店主已被抓获。 据介绍,鞍山供电公司在日常用电检查中发现枫林园酒店用电情况和电能表计量电量明显不符,并发现该用户的一块电能计量表没有功率显示,但要进一步检查时,又发现该电能计量表恢复功率显示,表计正常。用电检查人员怀疑该户采用表前接线,虽经几次检查
8月22日,经过一个月追捕,枫林园酒店店主被警方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据鞍山供电公司介绍,我国《电业法》已经颁布实施多年,偷电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法院要根据盗窃人窃电价值和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程度予以定罪。据统计,1998年至今,我市发生较大窃电案13起,近百名窃电者受到法律的惩处,其中最严重者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