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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所迫盗领朋友九千元 悔恨交加领刑三年“丢”朋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2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北流讯 因家境困难,生活无着,她竟将罪恶之手伸向身边的朋友,盗领了朋友的9000元,结果不但将自己送进了监狱,自己刚满1周岁的女儿也只好托好友帮照顾,真是后悔莫及。

  她名叫陈媚(化名),现年30岁。在女儿才几个月大时,丈夫就与她离了婚,女儿随她生活。离婚后,她既没有地方住,又因没人帮照顾女儿,无法外出寻找工作,她的生活
顿时陷入了困境。后来她与朋友陈某一起在北流城区同租一栋楼房住下。然而“屋漏又偏逢连夜雨”,今年4月21日前后,陈媚未满周岁的女儿却生病住院了,她到处筹钱都无法筹到,使她心急如焚。在这种情况下,她突然想到几天前陈某又叫她帮其从其丈夫的存折上领钱,她发现那存折还有近10000元钱(因为该存折是定期存折,陈某没有身份证,所以就多次叫陈媚帮她领钱。)。她竟心生邪念,决定偷该存折去冒领里面的钱。4月24日中午,陈媚从医院回到出租屋后,发现陈某已经回来了,便认为是极好的下手机会。于是她佯装没有带大门钥匙,叫陈某从楼上丢其钥匙给她开门(以前她曾多次忘记带钥匙都是陈某丢钥匙给她开门的),拿到陈某的钥匙后,陈媚迅速进屋用与该钥匙连在一起的摩托车钥匙开脱陈某停放在出租屋一楼的摩托车坐垫箱,盗走陈某放在箱内的其丈夫的存折和身份证。随后陈媚叫三轮车搭其到银行,并叫一男子帮其到某银行北流支行第三分理处冒领了该存折的余额共9000元归其所有。之后,她将存折和身份证放回陈某的摩托车坐垫箱内并把钥匙还给陈某。

  4月30日,因陈某急需用钱,又叫陈媚和她一起去领钱,为了不让陈某怀疑,陈媚便跟陈某去银行,当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陈某存折的钱已被人领走后,陈某感到很震惊。当银行的工作人员把当天的录像播放给陈某看时,陈某发现里面有陈媚的身影,于是立即打110电话报了警。北流市公安局110巡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陈媚传唤回大队,经讯问,陈媚供认了作案的事实。

  日前,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流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北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被告人陈媚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赃款已全部退还失主,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此,北流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雨雪刘春)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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