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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砸人的人无关 酒吧负全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0:04 青年时报

  在余杭区的旺角勿语酒吧聚会,酒吧二楼突然掉下一个人,不偏不倚,砸中正在楼下参加聚会的王女士。她的一生随之改变,因为她被砸成截瘫。

  这场家庭灾难,不仅是她,她的丈夫和女儿也陷入撕心的痛苦。

  王女士把酒吧告上了法庭。(时报5月10日、7月4日曾报道)昨天,法院判定,酒吧
负全部赔偿责任,赔偿王女士12.3万余元。如果酒吧资产不足以赔偿,由酒吧投资者黄某承担清偿责任。

  二楼摔落者没有责任

  此案在第一次开庭后,谁是被告成为争议焦点。

  酒吧认为,从二楼掉下的钱某作为直接制害人,应被追加为共同被告。第二次开庭中,法院根据职权将钱某追加为第三被告。

  经审理,法院在判决中认为,诉讼双方都确认排除了钱某故意侵害的可能性,但酒吧又不能有效证明钱某存在超过合理限度的不当行为,故要求钱某在本案中承担责任缺乏依据。

  而对于酒吧辩称的,由钱某以侵权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酒吧负补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该条款的适用前提是,受害人的损害是由第三人积极、主动的侵权行为,配以经营者的消极、放任行为造成的。而本案中,钱某坠楼,并非是其希望发生或有针对性的积极、主动侵害行为。

  酒吧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与其经营服务相适应的安全保障,是其法定义务。但酒吧栏杆高度只有92厘米,低于规定的105厘米,法院认为,酒吧应当预见到这一点的潜在危险性,但酒吧却放任其存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法院判定,王女士之伤应由酒吧负全部赔偿责任。

  当事人还会另案索赔

  王女士的代理律师吴贤德说,这是公正合理的判决,不追究钱某也是他们的一贯主张。

  对判决结果,王女士的丈夫也表示满意,但他依然感到很心痛,因为妻子还躺在病床上,再也站不起来了。

  不过,法院判决的12万多元只是治疗花掉的医疗费。王女士后续治疗的费用、瘫痪后的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赔付金,吴贤德说,当事人还会另行立案起诉。具体数额目前他们还没商议过,“四五十万肯定是有的”。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胡育萍 通讯员 申屠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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