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嫖娼不付钱还敢报案抓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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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0:1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杨金敏 林惠龙 黄阿彬)韩某向派出所报案并前去索取奖金,没想到他自己嫖娼在先触犯了法律。昨日,韩某被华安县公安机关送进了市收容教育所,面临他的将是9个月的收容教育。 28日,漳州芗城区的韩某介绍发廊女柴某到华安县丰山镇的赵某处从事卖淫活动,并与柴某发生嫖娼行为。过后,韩某不付钱给柴某,还向其索要20元的“介绍路费”。柴某
事后,韩某认为自己报案应该得到公安机关的奖赏,便来到丰山镇派出所索要奖金。但经民警侦查,韩某当时也与柴某发生了嫖娼行为,于是将韩某送进了收容教育所。 (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