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场打工时盗钱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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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0:2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曹金生记者张小乙)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在浴场打工,然后趁人不备,盗窃客人4600元现金和1部价值4700余元的手机。昨日,涉嫌盗窃的疑犯公某被莲湖警方依法刑拘。 今年二十出头的岐山小伙公某今年初来西安打工。7月中旬,他拿着一朋友送给他的“礼泉县张某”的身份证,自称张某来到一洗浴场应聘搓背工,后又做起了服务生。
8月18日凌晨3时许,公某一人在男宾更衣室巡视时,发现周围无人,便用剪刀撬开一客人的衣柜,盗出一皮包,将包内4600元现金和1部价值4700余元的手机盗走,之后逃匿。受害人发现被盗后忙报警,莲湖警方很快确定不辞而别的“张某”为嫌疑人。 经查,窃贼留下的身份证等信息与本人情况不符。“礼泉县张某”实际上是西安一聋哑学校的在校生,今年5月他的身份证和钱物同时被人偷走。办案民警又在该浴场员工中调查走访,获取了公某的上网QQ号,并截取了其影像资料。后经调查走访,警方终于获知涉嫌盗窃的疑犯公某系陕西岐山县人。 8月28日凌晨5时许,当警方获知公某正在兴平市一网吧内上网,将其抓获。经审讯,公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