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长因徇私舞弊 造成损失800多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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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2:52 法制晚报 | |||||||||
一厂长因徇私舞弊 造成损失800多万 本报讯(通讯员 杨红 记者 王巍)北京民族印刷厂原厂长姚某因涉嫌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被诉至海淀法院。记者今日获悉,姚某被指控给该印刷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8万元人民币,法院已受理该案。
据指控,1999年至2000年,姚某在任北京民族印刷厂厂长期间,以高价从印度麦格夫公司引进一台M16商业彩色轮转印刷 机。姚某在明知该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仍签字同意交接,造成北京民族印刷厂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人民币。 2001年至2002年,姚某任职期间,未经上级主管单位同意,代表北京民族印刷厂擅自与其他公司共同成立安徽三木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经相关部门确定,该公司属“三无”公司,造成北京民族印刷厂直接经济损失338万余元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