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房屋 引狼入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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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5:26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胡海容记者邵宁)如今,异性合租在都市已成为一种时尚。可是,合租人是否想过,异性合租也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前天,杨浦区法院对一起因异性合租房屋引发的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有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害人徐小姐大学毕业后在沪租下一套一室一厅房屋,为节省房租开支,徐小姐在网上发布合租信息,并于2004年10月20日起与刘有明异性合租。2004年11月6日早晨,刘对徐
杨浦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有明使用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本案被告人认罪态度尚好,且已追回大部分赃款,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