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合租房屋 引狼入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5:26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胡海容记者邵宁)如今,异性合租在都市已成为一种时尚。可是,合租人是否想过,异性合租也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前天,杨浦区法院对一起因异性合租房屋引发的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有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害人徐小姐大学毕业后在沪租下一套一室一厅房屋,为节省房租开支,徐小姐在网上发布合租信息,并于2004年10月20日起与刘有明异性合租。2004年11月6日早晨,刘对徐
小姐采用以封箱带捆绑手脚等手法,劫得现金人民币100余元及银行卡一张,并逼迫徐说出银行卡密码,并从卡中提取人民币1500元。嗣后,刘打开煤气、锁上防盗门离去。之后,徐小姐大声呼救,闻讯赶到的民警及消防队员将其解救。今年3月,北京铁路警方在例行盘查时,将已被通缉的刘有明抓获。

  杨浦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有明使用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本案被告人认罪态度尚好,且已追回大部分赃款,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