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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公款炒股亏损600余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6:20 深圳晚报

  千万公款炒股 亏损600余万

  三九工程原老总被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

  本报记者袁江斌实习生郑创彬报道继三九工程开发总公司原副总林文清出庭受审后不久,该公司的原总经理林长兴昨天也站上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林长兴被控贪污、
受贿、挪用公款等三项罪名,其中贪污、挪用公款所涉及的款额高达1030万元,这些钱被林长兴投入到股市,亏损达600余万。

  事件

  挪用公款炒股亏损600余万

  林长兴原为深圳市三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三九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据指控,从2002年中到2003年初,林长兴未经上级公司及本公司领导班子的同意,个人决定分四次将三九物业公款1030万元,从三九物业的账户以及借用的某装饰公司的账户,转入其本人及其控制的杨某个人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2003年10月31日,林长兴从证券公司转款392万余元到三九物业公司账户,归还部分欠款。2003年年底,林长兴授意三九物业的财务人员采用虚假支付工程款、虚假还欠款的方式,将剩余的637万余元欠款中的大部分平账,剩余的小部分,则用未入公司账的公司售房款予以冲抵。公诉人指控,林长兴采用这种方式侵吞了这637万余元欠款。林长兴同时还被指控受贿198.5万元,而且这一行为是和其副手林文清一起实施的。

  焦点

  千万巨款是否属公款引发辩论

  庭审时,林长兴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贪污、挪用公款的罪名有异议。林长兴称,三九物业公司有一定特殊性,其工商注册资料虽然显示这是一家国有企业,但公司的注册资金、经营费用等不是股东所提供的,而是他本人向亲戚朋友所筹集的集资款,挪用于炒股的1030万元也来自于这一块。林长兴认为,既然这笔钱不是国有资产,那他的行为也不应被认定为挪用公款和贪污。公诉人认为其公款性质是不容置疑的,三九物业公司的性质非常清楚,属国有企业,其资金就属于公款。至于辩护人称林长兴炒股是为了公司赢利,公诉人认为其炒股资金打入个人帐户,完全是为个人牟利;另外,虽然那637万元亏在了股市,但这并不妨碍贪污罪名的定性。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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