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母替孩子索抚养费 法院巧解"疙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20:0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8月30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迅员姜萍平) 一祖母替孙子讨要生活费却无法律依据,法官法理并重巧解“疙瘩”。 今年刚满12岁的小裘在父母离婚后,一直随爸爸及祖母生活。不久前小裘的爸爸因病去世,小裘便由祖母一人抚养,渐渐地小裘的祖母感到负担过重,于是以小裘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小裘的母亲李某承担小裘的抚养费用。宁波奉化法院莼湖法庭的陈法官接到此
“有纠纷找法庭,法庭法官像亲人”,这样的想法如今在莼湖镇已牢固地扎根在人们心里。“法庭日常面对的大多是赡养、扶养、抚养、离婚等家庭纠纷案,以及乡邻纠纷案,”莼湖法庭庭长江佩阳说,“引发诉讼的起因简单,但双方当事人往往有很深的积怨,如果简单采取判决方式,案子了结,积怨未除。所以尽管调解比判决麻烦的多,我们还是掏神费力,能调则调。”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莼湖法庭法官们凭着对法律的忠诚、对当事人的耐心,立足庭前调解,使矛盾对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连续三年案件调解率均在80%以上。该庭也多次被评为“奉化市先进党组织文明示范窗口”、“宁波市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一岗双责先进集体”和“宁波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