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公司董事长被追刑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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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0:59 新京报 | |||||||||
安徽严肃处理当涂“6·16”特大爆炸事故 据新华社电(记者舒继华)安徽省近日对当涂“6.16”盾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公司)特大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爆炸事故作出处理决定,公司董事长王涌、总经理王自军等4名企业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有关部门对事故中一批负有责任的干部也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1名正县(处)级干部受到降级处分,2名正、副县(处)级干部受到记大过处分,2名正、副县(处)级干部受到记过处分,3名科级干部受到记大过处分。 6月16日15时9分,位于马鞍山市当涂县的安徽盾安化工有限公司粉状乳化炸药生产车间生产线发生爆炸,共造成16人死亡、3人重伤、21人轻伤,直接财产损失606. 66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