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刑满出狱制枪贩枪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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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4:1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程兴明 记者 李力)利用在服刑时所学的机械加工制造知识,出狱后购买工具,大肆制枪、贩枪。昨(30)日,成都中院对被告贾荣华等7人制枪贩枪案一审宣判:首犯贾荣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周崇礼等其余6人分别被判处7年至5年的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以来,贾利用其在监狱服刑期间所学得的机械加工制造知识,在家中和暂住地制成仿“六四”式手枪,并以每支2000—70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他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贾荣华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且情节严重。但贾荣华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且涉案的枪支没有在社会上造成实际危害。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宣判后,贾荣华当庭表示不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