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6天给丈夫留5元钱生活费被打掉门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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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4:5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 文创 实习生倪霞)6天长假,只给丈夫留了5块钱,就独自回娘家去了。回家当晚,丈夫恼羞成怒,将妻子一颗门牙打落。日前,妻子起诉离婚得到了江北区法院的准许。 陈妹与王航经人介绍认识,于1998年结婚,并有了孩子。因丈夫王航脾气暴躁,陈妹也好强并掌管着家庭的经济大权,双方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纠纷。
今年5月2日,陈妹要回农村娘家耍几天,临走时仅给丈夫留了5元零用钱。王航不得不向朋友借了一两百块钱。 5月7日,陈妹从娘家回来。而王航在外面和朋友喝了酒回到家,再次因琐事与陈妹发生争吵。王航认为陈妹只给他留了5块钱,让他在朋友面前很没面子,怒上心头来,将陈妹门牙打脱一颗,并将其鼻子等处打伤。 事发几天后,陈妹以经常遭遇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认为,夫妻双方经常激烈争吵,甚至殴打对方,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孩子由王航抚养,陈妹每月给150元抚养费。(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