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将遗产赠给保姆 两名女儿起诉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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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7:5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一位70多岁的老人去世了,留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了保姆。老人的两个女儿将保姆告上法庭(本报2005年6月17日曾做报道)。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近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 2004年11月23日,家住长沙市苏家巷的胡宗良去世。胡宗良临终前留下一纸遗书,全部遗产归保姆张爱兰所有。遗书内容令他的两个女儿完全不能接受。为此,去年4月18日,胡
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长沙市司法局做出的长司处决字[2005]第2号《长沙市司法局申诉处理决定书》。市司法局、张爱兰不服该判决,向长沙中级法院提出上诉。经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撤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05)芙行初字第34号行政判决;驳回胡青、方小群的诉讼请求。任晓杜 袁建斌 张朝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