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在家带小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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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9:23 解放日报 | |||||||||||
今年初,江苏来沪的王朋林和杨大中合伙在铁路上海站抢劫,被警察逮个正着。王朋林为逃避追究,在法庭上把自己扮成无辜者。这一伎俩被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揭穿,法院当庭对两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火车站抢劫被擒 3月1日晚7时许,王朋林与同伙杨大中在铁路上海站北广场遇到梁某。杨上前对着梁某就是一脚,接着又以交友为名强行索要梁某的电话号码,当梁拿出手机时,被杨一把夺过。王朋林则上前对梁某说,“还是和他交朋友吧”,并叫梁某掏出身上仅有的200元钱。随后,两人扬长而去。 尝到“甜头”后,次日,王、杨二人在老地点故伎重演。这次,他们铆上了王某。就在劫得财物时,民警从天而降,将他俩擒获。原来,警方前一天接到梁某的报案后,已经布下罗网。 编造谎言被戳穿 法庭上,王朋林辩称,自己3月1日在家里。3月2日虽然到过火车站北广场,但什么也没做。辩护人也为他作无罪辩护。 对此,检察官胸有成竹地指出:被害人梁某的证词证实,3月1日被告人杨大中、王朋林对其实施抢劫;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被害人梁某在12张照片中辨认出编号6号、10号的男性就是当日对其实施抢劫的人,而这两张照片正是王朋林、杨大中的;王朋林女友的证词更彻底戳穿了他“在家带小孩”的谎言,她说:“3月1日晚上,王朋林和杨大中在我店里吃饭喝酒,吃好后,他们大约出去了半个多小时。” 随后,检察官又出示了被害人、民警的证词,都证明王参与了抢劫。杨大中的交代也与被害人、民警的证词吻合。 铁证如山,法庭当场采纳检察官的意见,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杨大中、王朋林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