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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违规致他人死亡 武进一打工者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9:49 扬子晚报

  本报讯从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传来消息,该地首例自行车交通肇事案嫌疑人宋某被正式批捕。

  据介绍,盱眙人宋某夫妇均在常州打工,由于暂住地离工厂较远,宋某买了辆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平时顺便接送妻子沈某上下班。7月26日中午,宋某骑自行车赶着送妻子上班,沿武进横林镇东湖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杨歧T型路口时,不顾交通规则,急左转向西
横穿马路。此时,沈某驾驶摩托车由北向南,飞快通过此路口,突然间看到宋某违规转弯,赶紧刹车,但为时已晚,还是狠狠地撞了上去。“哐铛”一声,宋某的自行车前轮撞上了摩托车的左保险杠,沈某被重重摔倒在地,不省人事,鲜血流了一地。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沈某伤势严重,立即喊来救护车将其送医院,但沈某终因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经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不论是机动车辆还是非机动车辆,甚至是行人,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他人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都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在这起事故中,骑自行车的宋某主观故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官特别提醒:不要因为自行车轻便敏捷,就无视交通规则。(陈万州唐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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