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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土成坑未设警示标志 致人跌入溺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0:1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8月31日消息(记者焦健、曹美丽 通讯员张阿久)因工程施工需要在河滩里取土形成深坑,大意的放鸭老人不慎跌入坑内溺水身亡,为此老人的亲属将施工队告上法院。日前,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施工方承担70%的责任共赔偿老人亲属各项费用合计6万余元。

  今年3月初,一外地水利施工队承包了宁波象山一处海塘加固工程,并按规定在离塘
脚25米外的河滩取土,平时放水后水深只有1米左右的河滩被施工队挖土后局部形成1.7米的深坑,村书记了解到情况后曾向村民包括放鸭老人提醒注意安全。4月底,老人放鸭回家时,一只掉队鸭子向河滩芦苇丛中走去,已70多岁平时放鸭常路过河滩的老人自认为从小在此生活,地形熟悉,就不假思索赶去抓鸭,不慎跌入被施工队取土形成的深坑中,溺水身亡。

  宁波象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内塘河滩水质较浑浊,放鸭老人日常活动虽能够看到施工队取土,但具体在哪个地段被挖过很难看清楚,施工队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等,致使发生放鸭老人溺亡事故,对此施工队负有主要责任。而放鸭老人无视挖土后水位变深和村干部的提醒,本身有过于自信的过错,可以减轻施工队的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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