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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追老太致其跌倒骨折 狗主人被判赔1.9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0:52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现在养宠物狗的人多了,被狗咬伤的人也多了。被狗咬了,尽可以找到肇事狗的主人讨说法,但如果是被狗吓得自己跌倒受伤,该怎么办呢?南京周老太就碰到这种倒霉事,但她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告倒了狗的主人,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小狗肇事追跌老太

  周老太今年70多岁了,家住南京定淮门大街。2004年7月27日下午4点多钟,她出门散步,走到一楼的楼梯口,看见一条灰白色的小狗在门口游荡。小狗不大,但周老太偏偏是个极其怕狗之人,看到狗心里就发慌。当时周老太就一个劲地想躲开,但这条小狗也是欺软怕硬之狗,见人躲着它,更加来劲,对周老太狂吠不止,老太更加着慌,为尽快摆脱小狗的纠缠,对小狗大吼了一声,趁狗一愣神的时候,立刻往外跑去。然而,这条狗并未罢休,发疯似的紧追不舍,叫声也更加急促。周老太更加害怕,当即跑向附近的老年活动室,想进去躲避。但就在老年活动室的门口,老太一脚没踩稳台阶,整个人重重地掼在地上,爬不起来,小狗也跑得没了踪影。后来,周老太被送到医院医治,医生诊断为腿部骨折。由于人年纪大了,周老太出院后走路有点瘸。

  找到“肇事狗”主人

  后来周老太花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小狗的主人,但对方拒绝赔偿。无奈之下,周老太找到了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援助中心指派南京市鼓楼区天平法律服务所的潘业平主任做周老太的代理律师。

  接到这个案子后,潘律师首先前往事故现场勘察,调查走访大量目击证人,查清了小狗的确切主人。小狗的主人姓李,事发时李某将小狗寄放在他父母家里。为了充分维护周老太的权益,潘律师又将周老太送往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程度的司法鉴定,结果鉴定为九级伤残。

  狗主判赔一万九

  一切事实搞清楚后,周老太和潘律师将李某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不久,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就4个有争议的问题展开了唇枪舌战。狗并未咬及原告,被告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原告的损失与被告有无关联,原告自己有无过错?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潘律师指出,狗的主人是李某,看管人是其父母,故被告主体适当;其次,周老太是在被小狗追咬过程中,因急于躲避而跌倒受伤,被告必须承担民事责任。结果,一审法院判决周老太胜诉,三位被告共同赔偿19503.50元。

  动物凶猛不要逗惹

  潘律师告诉记者,周老太在不幸中幸运地找到了狗的主人,从而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但如果是一条流浪狗,就只好自认倒霉了,因为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对流浪狗咬人,谁应该承担责任做出具体规定。同时潘律师提醒市民,不要逗惹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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