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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明起“破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1:05 乌鲁木齐晚报

  30日,南航新疆公司运价室传来消息,由于航油价格持续上涨,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日前发出通知,9月1日起提高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30元提高到60元,800及800公里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提高到100元。

  上述调整以航班时刻为准,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此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
%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50元。

  □影响

  已经得到消息的中国青年旅行社服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燃油费加价,旅客支付的总额势必会被抬高,预计9月出游和“十一”黄金周的旅费将比往年有小幅上涨。

  针对燃油附加费上调的问题,记者走访了驻乌多家航空公司。几家航空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均表示,由于附加费用的调高会增加旅客出行成本,对客源有一定影响,航空公司一般会采取一些打折措施,以平衡机票一个整体价格。其次,进入9月航空客流也相应进入一个小淡季,因此在机票价格上也会出现下浮的可能。

   □链接

  燃油附加费“三级跳”

  2005年8月1日国内航班的机票恢复停收了几年的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及800公里以上的航线每位旅客收取40元;

  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上调:20元的涨至30元,40元的涨至60元,并执行至今。

  2006年9月1日起,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再次上调,30元的涨至60元,60元的涨至100元。

  实习编辑:孙锐

作者:宋莉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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