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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树摘果被电击致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7:5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8月31日讯(记者 林莹 特约记者 李顺成)近日刘云(化名)终于得到36万余元的巨额赔偿款,加上此前被告海南电网儋州供电公司先期给付的6.5万元,刘云共获赔偿43.6万元。

  据介绍,2004年9月3日,刘云和同伴到那大镇园地路大洲桥旁的一处凉亭乘凉时,爬到旁边一棵枇杷树上摘果,在树半腰处突然被10千伏高压电击中,从树上摔了下来,全身
多处烧伤。经鉴定,刘云所受损伤构成四级伤残。

  该案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儋州供电公司赔偿刘云371427元的判决。在法官努力下,儋州供电公司将应该承担的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了刘云,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就此划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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