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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籍未就业困难大学生可申领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8:2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武汉9月1日消息(记者王志刚)武汉市民政局透露:从1日开始,凡拥有该市户口、没有找到工作且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均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基层民政部门,申领低保或临时救助。

  据武汉市民政局介绍,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申领低保或临时救助包括三种情况:对于户口在武汉且读书期间家庭已享受低保的大学生,暂不调整所
在家庭的低保待遇;对于离校后户口由学校迁回原籍、因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就业生活有困难的,经审核后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对于毕业后户口迁入非原籍、短期无法就业生活有困难的,由所在地民政部门参照当地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

  据悉,毕业生申请低保或临时救助,必须向户籍迁入地的申请审批机关出具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身份证及就业报到证。对于滞留高校尚未办理户籍迁移的高校困难毕业生的申请,民政部门不予受理。享受低保和临时救助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就业或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将及时取消低保或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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