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客引发两家仇 直逼邻里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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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9:2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 经营户应尊重购物客人的选择权。可是,容县县底市场相邻两家烧鸭摊主却不懂这个道理,为抢客人双方打斗结仇。近日,卢某将邻居韩某一家三口告上了法庭。 在容县的县底市场,卢某经营的烧鸭摊与韩某经营的烧鸭摊相邻。2005年7月17日傍晚,有一位客人到韩某烧鸭摊想买肉蛋,韩某的肉蛋已卖完。卢某发现后便说:“我的摊有。”韩某不满卢某在拉客,为此引发争吵。韩某的儿子发现母亲与卢某吵起来,拿起一个醋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