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泥浆池竟在河道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0:28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近日,市行政执法局河道中队在市区汤家桥查获一起违章在城市河道内搭筑泥浆池,且造成河道污染的案件。然而施工方却表示,该工程属市重点工程,该段河道在建筑红线内,他们想怎么做都可以,不需要审批。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近日,在市区汤家桥旁的旺增河河道内的河面被大面积污染,原来是河道中被人为地用建筑渣土围筑起一个大型泥浆池。执法队员在现场看到,该泥浆池长约18米、宽约10米
据了解,该处河面上正在建设一座连接市区锦江路和汤家桥路的桥梁,负责施工的是浙江伟达工程公司,该桥施工正处于打桩阶段,打桩产生了大量的泥浆,需要沉淀后运走。于是在8月中旬,该公司施工人员便用建筑渣土在河道范围内围了一个池子,作为泥浆沉淀池。 由于该池子是用渣土围筑起来的,经过河水长时间浸泡、冲刷,土层容易松动脱落,而且在平时往池子里排放泥浆的时候,也容易渗漏而污染河道。大量泥浆渗漏进入河道后,不仅污染了河道,而且经过沉淀,淤积在河底,造成河床被抬高。执法队员称,以往他们的执法快艇可以从这一河域通过,现在因为河床被抬高已无法通行了。 在调查过程中,让执法队员惊讶的是,施工方一再强调他们所承建的桥是市重点工程,而在河道中围筑泥浆池是施工需要,而且他们认为该段河道在工程施工红线范围内,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用什么审批手续。执法队员称,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占用城市河道,即使因特殊原因需要占用的,也必须要先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周骞吴万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