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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天连抢7个人10块钱也不放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0:34 台海网

  台海网9月1日讯 (记者 张清 实习记者 陈淑君 通讯员 李晓红) 三个外地青年来厦门之后靠抢劫维生,短短9天之内他们就抢了7个人。他们抢劫时来者不拒,从巨额现金到高档手机照单全收,连10块钱也不放过。日前,这三人已被湖里法院分别判刑。

  黄某兵、陈某和夏某武都是外地来厦门的青年,2005年10月9日凌晨,三人约了几个哥们,一起来到湖里区吕岭路的一条小巷内等候“猎物”。这时,受害人小陈正好路过小巷
,黄某兵等人就向他要“过路费”,小陈刚想做反抗,黄某兵就立刻给了他一刀。有得手的经验后,黄某兵等人把“战果”扩大到了思明区。10月11日,陈某等人在殿前社持刀抢劫了何小姐。当时何小姐身上只有10块钱,同样被陈某拿走,大概是觉得钱太少,陈某等人顺便抢走了何小姐的自行车。

  作案七起后,黄某兵等人又拿着西瓜刀来到湖里区湖里大道,打算寻找抢劫目标,不料正好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捕后,湖里检察院以抢劫罪对黄某兵等人提起了公诉。日前,湖里法院经过审理,对黄某兵三人做了判决。黄某兵和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夏某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三人均被处以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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