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寻求刺激猥亵三名幼女被判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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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0:4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9月1日消息 (记者刘涛 通讯员蓝剑 庆元) 一名17岁少年为寻求性刺激,先后强行对三名幼女进行猥亵,结果因触犯法律进了监狱。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依法作出被告人华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一审判决。 2006年5月8日下午4时许,宜宾县李场镇小塔村17岁青年华某伙同叶某(9岁),在李场镇中嘴村和平组砖厂背后小路上,将小塔村小学四年级放学回家的女学生罗某、唐某某(均为
法院审理认为,华某采取暴力胁迫的方法,猥亵儿童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