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开展敬老宣传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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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0:55 乌鲁木齐晚报 | |||||||||
8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的日子。连日来,乌鲁木齐市举办了多种活动纪念该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并迎接9月——自治区第八个敬老宣传月的到来。 8月26日,由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两级老龄办、宣传部、司法局主办,在人民广场举办了大型法律宣传活动,共有60多个单位,30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宣传活动,全市各区县
8月29日,市老龄办和老人协会共同举办了一场文艺展演,300余位老年人表演了大合唱、舞蹈等自编自演的节目。 实习编辑:孙锐 作者:翟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