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九万”商标申请权尘埃落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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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0:58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8月30日,永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与山东人刘某达成协议,在杭州办理了“郑九万”商标在先申请权转让手续,此举意味着,经过相应的法定注册程序后,“郑九万”商标的所有权将要归属永嘉。 据了解,今年4月3日,永嘉县工商局为“为民好支书”郑九万核准注册了以他本人名字为字号的“永嘉县九万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为了让后九村的的青椒、高山红柿、
但也有商家看到“郑九万”的商业价值,在省委书记作出“向郑九万同志学习”批示的一周之内,即2月20日,在杭州工作的山东德州人刘某提出了“郑九万”商标的注册申请,同时,杭州余杭、温州市区等地也有人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郑九万”商标的注册申请,注册类别均为农副产品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申请在先的原则,刘某抢占了“先机”,拥有了“郑九万”商标的在先申请权。这就意味着,郑九万将不能用自己“姓名优势”为他所在的公司和所在村庄服务,“郑九万”品牌建设一时限入困境。 对此,永嘉工商部门分析认为,与当事人协商转让是最为有效的途径,因为商标申请按正常程序需要涉时一年半至两年多时间,若再有诉讼等程序介入其中,则更是耗时耗力,永嘉县农业品牌建设可能会失去最佳时机。 经过多方周折,几番协商,“郑九万”商标在先申请人刘某终于同意转让。为了让“郑九万”品牌能够持续地、长久地发挥作用,永嘉县政府决定,将“郑九万”商标的在先申请权让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永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以服务全县农业。8月30日,永嘉派代表赴杭与刘某签订协议,“郑九万”商标申请权最终尘埃落定。戴翠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