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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房客隐私敲诈勒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1:16 今晚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徐德利 邢泉)趁他人租住自家亲戚房屋之机,一女子潜入室内,偷拍承租人与亲戚的性爱录像,后以曝光相胁敲诈钱财。昨天,河西法院对本报日前报道的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石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石某今年34岁,系本市无业人员,曾于1997年因引诱、介绍他人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0年下半年,石某在得知其亲戚将自家位于河西区利民道的
一套单元房租与一男子后,即心生谋财诡计。同年10月14日21时许,石某与男友付某(已判刑)合谋后窜至该单元房,趁承租人魏某未察觉,由付某偷拍了魏某与石某亲戚发生性关系的录像。随后,石某与付某将录像带复制,并附上写有威胁内容的纸条寄给魏某,以公开录像内容相威胁,向魏某敲诈人民币10万元,后经双方电话交涉,最终商定以人民币3万元了结此事。同年11月14日19时许,双方按约定在河西区一家酒楼门前交易时,付某被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石某逃逸。今年6月7日,潜逃近6年的石某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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