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招待所离奇服药死亡 父母认为药店等应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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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2:57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一个13岁的花季少女,突然在招待所服毒死亡。父母伤心之余,将出租车司机、农业门市部和招待所一起告到法院,索赔20万元。昨天,白下区法院已受理这起离奇索赔案。 据原告诉称,今年8月7日下午1点半,他们13岁的女儿张萍(化名)乘坐董某驾驶的一辆出租车,来到江宁区某农业门市部,买了乐果、敌敌畏、敌杀死各一瓶。当晚8点左右
张萍父母认为,我国《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该招待所属容留未成年少女在外夜不归宿,招待所收取费用安排张萍入住后,在长达20个小时内,没有起到对未成年人容留住宿后的监护作用,应承担相应责任。 张萍父母还认为,江宁区某农业门市部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将剧毒农药、危险化学品卖给未成年人,导致张萍身处不安全的危险环境。 而对出租车驾驶员董某,张萍父母也提出质疑。他们表示,董某帮助未成年人寻找剧毒农药、危险化学品销售店,属于帮助促成女儿完成购买剧毒农药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