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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不投机大打出手刺伤同乡被判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0:15 大连晚报

  话不投机大打出手刺伤同乡被判五年

  ■通讯员雅林明禄

  ■实习生吕晓琳本报记者化冰

  本报讯一个从内蒙古来到普兰店市打工的养貂场工人,收工后和同乡喝酒聊天,因话不投机,双方大打出手,该工人拿出扒貂皮的尖刀,刺进同乡的腹部,造成其重伤。自己也因此被判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李某和魏某都是内蒙古人。几年前,他们一起来到普兰店市一家养貂场打工,两人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喝酒聊天。

  4月2日21时许,李某在自己租住的房子里请魏某喝酒。酒后两人闲聊起来,因话不投机,双方吵了起来,进而动起了手。养貂场业主毕某等人闻讯赶来,把两人拉开。魏某被拉出屋外,仍在大声叫骂,李某听了受不了,转身从苹果箱里抽出一把扒貂皮用的尖刀,冲出屋门,朝魏某腹部猛刺一刀。魏某倒在了地上。

  事后,经法医鉴定,魏某腹部系锐器刺伤,损伤程度属重伤。

  普兰店市人民法院认为,李某为琐事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考虑到李某犯罪后能够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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