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美丽园小区物业突然撤离致停水断电(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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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0:27 新京报 | |||||||||||
本报讯 昨天一早,美丽园小区业主发现家中停水、电梯也被贴封条,小区内也见不到保安。每一个单元楼门上都贴着3张纸,其中两张内容是物业宣布撤离,另一张是开发商继续委托物业管理地下车库。然而前不久,小区刚刚打赢物业费官司,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将物业费从2.72元降为1.58元。
昨天,出入小区单元楼门无须用门禁卡,直接推拉即可,按对讲系统的按钮后居民家毫无反应。业主黄女士住一层,她说,昨天凌晨1时她家门铃突然响了一下,紧接着楼道里的灯就灭了,隔着窗户她发现3名物业人员离开单元楼。 23号楼崔女士家住6楼,昨天上午,她家浴池存满水,她拧开浴池里的冷水开关时没有出水,再拧热水开关,里面流出冷水。崔女士说,早上起床后就发现没水了,因为当时热水管能出水,家人急忙将热水存在浴盆里,以保证冲马桶。崔女士家门口的电梯上贴着封条,盖有物业的章。“他们撤了也无权封电梯,电梯是业主的。”崔女士说。 黄女士说,昨天,4名身穿绿色衣服的男子拿着焊枪,将小区西侧两个铁门各拆走一半。4名男子不说明身份,只是笑着对业主说:“另半个门就不拆了。”小区西侧正门出入车的栏杆也被拆掉,车辆可随意进入。部分业主反映,家中有线电视也没了信号。 业委会成员表示,物业这样撤出不合程序。而物业公司在小区公告中称,放弃对美丽园的管理权是因为小区物业费太低。昨日,海淀区小区办、美丽园所在的八里庄街道及当地派出所在小区召开协调会,截至昨晚8时30分,会议仍没开完,据业委会成员透露,已经形成会议决议,保安、保洁和电梯等均由业委会负责找专业公司负责,而其他物业管理工作则由政府指定的物业代管。 ■质疑 业委会质疑物业撤离程序 称其未按规定提前3个月通知 美丽园业委会成员表示,根据建委的规定,物业如果要撤出,需要提前3个月通知业委会,而现在小区物业公司突然离开,违反了合法程序。 昨天,小区业委会组织了一些业主临时代替保安在小区内巡逻。业委会一何姓秘书说,这些业主晚上也将在小区巡逻,以保证小区安全。 据何秘书介绍,之前业委会曾经拟定过应急预案,目前正在联系保洁与保安,以便业主在没有正常物业服务的情况下,能够保证基本的生活需要。 ■矛盾 物业难接受被判收费下调 业主称其未按判决结果收费,仍执行原标准 小区西侧正门贴着物业公司公告,宣布9月1日起,物业放弃对美丽园小区的管理权,因为小区物业费太低,而管理成本太高。公告显示,本月10日前,物业将在每天早上6时30分至7时30分,中午11时30分至12时30分,晚上6时30分至7时30分,分别供应自来水,其他时间不供应,10日后将完全停止供应。而电梯等公共区域的用电将于9月1日起停止运行。 公告旁边贴着欠费业主名单,共106名,业委会7名成员被用大字写在名单下面。前往观看的业主说,小区有1300多名业主,欠费的不到十分之一,说明小区收费率还很高,不应该影响到物业的管理费用。 被列入欠费名单的闫女士说,物业给她下了交费单,称她欠4000多元。“我根本不欠费,这是根据2.7元的标准计算的,如果按法院的判决,物业公司还应该退我钱。”不少业主说,他们曾要求按法院判决后的收费标准交费,但物业公司没有这样做。一名业委会成员说,这些业主们不欠费,而是物业不按法院的判决结果收费。 ■变化 物业原址改为“清欠办” 催促业主补交所欠物业费,但无人上缴 昨天,小区物业原办公地址被一张“清理欠费办公室”的白纸盖着,两名物业工作人员站在门外,称将留几天时间留给业主以便其补交欠费。 昨天中午,两名身穿制服的保安从物业办公室走出。“我们也不想走,但物业费太低,没办法干了。”这两个小伙子说,“但公司其他地方有业务,我们不会失业。”据他们介绍,昨天上午到物业办公室的业主很少,而且都是要求物业退钱的,几乎没有业主交费。 业主们介绍,这几天物业整天上门讨要物业费,催得相当急,而现在突然离开,又让业主过去补交费,这样做很不合适。 ■多方协调 政府将派新物业代管小区 协调会昨晚8时仍未结束,已确定保安等由业委会寻找 昨天上午10时,海淀区小区办、美丽园小区所在的八里庄街道、当地派出所等在小区召开协调会,截至昨晚8时30分,会议仍没开完,据参加会议的业委会何秘书透露,当时已经形成会议决议,保安、保洁和电梯管理等工作均交给业委会负责找专业公司来负责,而其他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则由当地政府指定一个物业公司来代管。 其间,小区供水供电已经恢复,业委会联系好的保安公司已经派了10名保安赶往小区,当晚便可上岗。 业主表示,小区里的路灯照明昨晚已经恢复,但是楼道里的公共用电依然没有恢复,电梯也无法使用。 昨天下午,两名与会的物业公司代表离开会场,其中一名男子说,需要等到协调会开完再透露相关情况。昨晚,记者拨打小区物业公司副总经理汪建春的手机,他称还在开会,没有介绍情况。 ■律师观点 律师称业主受损失可索赔 称“非常时期”业主大会可授权业委会找临时物业 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生说,物业撤离应该提前通知业委会,擅自撤离应该对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主张自身权益。 孟宪生说,法院判决仅仅是将物业不应收取的费用除掉,并没有规定具体物业费,物业公司仍可以和业委会协商物业费,如果协商不成,其离开时应该通知业委会。 他说,小区在当天的情况下,如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授权业委会特殊情况下有找临时物业的权利,业委会可以行使。 北京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董贤钧表示,“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做法”。董贤钧说,双向选择是没错的,如果物业认为成本保不住,想撤离无可厚非,但普遍做法在撤离小区前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业委会,并且要提前通知到小区办,在物业交接时一定要把移交工作做好,比如档案资料都需要移交给下一任物业。 ■内部冲突 一业主指责业委会“瞎闹” 认为业委会逼走物业,并威胁业委会主任雷霞 昨天,一男子在小区停下车,拉开窗户怒气冲冲地问其他业主:“业委会主任雷霞在哪?”得知其业委会办公室后,该男子开车在小区高速行驶后停在业委会门口。业主们称该人为小区业主。 “有钱就交,没钱就滚!”看到业委会主任雷霞不在办公室,该男子将门口一把椅子拿起来扔到地上,随后又有几人冲进业委会办公室大声骂,并称“物业干得好好的,都是业委会瞎闹给逼的,不然人家不会走。”其他业主称这几人也是业主。开车来的男子向办公室里的其他业主挥拳,但被人拉住。 下午,业委会主任雷霞和几名业委会委员正在办公室商量,后窗突然伸进一只胳膊,指着雷霞:“你就是雷霞,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会让你好过。”该男子就是上午开车寻找雷霞的人。雷霞惊讶地看着窗外没有回答。 昨晚,雷霞参加协调会时,一些业主冲进会场,扬言要打雷霞,其他业主报警,警察来后,这些人才散去。 “美丽园案”时间表 ●2005年5月美丽园业委会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要求退回不合理的物业收费。 ●2005年9月海淀法院驳回业委会诉讼请求。 ●2005年12月业委会胜诉,成为北京首个打赢物业费纠纷官司的小区。 ●2006年5月小区物业(鸿铭物业公司)提起申诉,同时递交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和五位法学专家签字的意见,北京市一中院裁定该案再审。 ●2006年8月“美丽园案”再审维持原判,物业费单价由每月每平方米2.72元降为1.58元。 采写/本报记者 王殿学 杨娟娟 摄影/本报记者 周晓东 王贵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