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留宿好友3天被盗2次 液晶电视失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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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1:24 新京报 | |||||||||
后来得知原是好友所为,有关涉案人员已经被警方控制 本报讯(记者钟亿军 通讯员张李丽 杨永浩)把好友曾某留在家中住了一宿,结果3天内家中2次失窃,从挂在墙上的液晶电视到黄金首饰等都被偷走。昨天,曾某和其两名“帮手”,被石景山检察院以涉嫌盗窃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称,家住石景山某地的事主小亮(化名)于去年11月27日晚上和几个哥们儿玩得比较晚,于是就把几个哥们儿留宿在家中。其中一个叫曾某的半夜起床后发现小亮母亲的卧室未锁,且室内无人,便潜入卧室,从梳妆台抽屉中拿得一个金手镯、一只金耳丁等,后又到衣柜旁找到一串钥匙,曾某又回原处睡觉,天亮后离开了小亮家。 11月30日上午8时多,曾某又找来小强和小华(未成年,化名)当“帮手”,趁小亮家中无人,先后把室内的液晶电视等取走。三人将彩电卖了6000元钱平分。 曾某等三人先后在其暂住地被警方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