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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极端方式讨要血汗钱 农民工郭有权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9:17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8月2日,在小桥水泥制品厂的工地上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名叫郭有权的农民工手提一桶汽油,爬上塔吊,向工地负责人索要人民币1万元,否则就要烧毁塔吊。那么,郭有权究竟为什么要冒险做这样的事情呢?

  记者了解到,郭有权是浙江人,今年3月份经老乡介绍,他来到青海,在浙江东阳十建承建的西宁元隆住宅小区干活。当时,他与公司项目部签订了招聘承诺书。招聘承诺书上
说,公司给予郭有权的工资待遇为每月3000元,从浙江到西宁的来回路费补给1500元等。可是令郭有权没有料到的是,在他干完活向老板索要工钱时,老板却携款潜逃了。算起来共1万多元的工钱不知向谁讨要,这让郭有权十分无奈。

  那位老板携款潜逃后,这整个工程又被另外一个承包商接替了。接手后,该承包商又将郭有权等其他多位工人早先与前位老板签订的资料合同等都收了回去,郭有权认为既然收了资料就应该为自己支付工钱,而该承包商却认为自己并未与郭有权订立劳动合同,遂拒绝支付。在多次讨要工钱未果的情况下,8月2日,郭有权便做出了本文开头叙述的一幕。据工地负责人何经理介绍,在还没有爬上塔吊之前,郭有权已经对施工现场的3台塔吊进行了严重毁坏,导致3台塔吊的电路毁坏,不能使用。在修复这几台塔吊的3天时间中,工地上几百个工人全部没干成活,给工地造成经济损失6万余元。

  郭有权爬上塔吊后,情绪激动地表示:如果工地负责人不支付工钱,他就毁掉塔吊,然后自杀。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工地负责人立即向110报了警,警察来到现场后,做了很长时间的工作,郭有权仍然无动于衷。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工地负责人拿了1万元现金,派人送到了塔吊上的郭有权手里。郭有权以为自己要挟成功,便拿着汽油桶从塔吊上走了下来。当他刚走出工地大门时,忽然从身后走上来几个人,又把那1万元钱夺了回去。郭有权认为自己被工地骗了,很恼火。

  前一次的事情还没处理完,8月14日早上,郭有权又一次爬上了工地的3号楼塔吊,再次破坏了3号楼塔吊的所有线路。使3号楼全部施工人员100多人被迫停工。

  工地负责人何经理称,第二次爬上塔吊后,郭有权的行为更加偏激,他甚至将塔吊上的吊钩放在了建设巷的马路中间,堵塞了建设巷的交通。无奈,工地负责人只得再次报警。

  据负责管辖此案的城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郭有权第二次爬上塔吊后,僵持了近两个多小时,在派出所民警上到塔吊做了他的思想工作后,才走下塔吊,并被带到了派出所。目前,这个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农民工辛勤劳动之后换取一份报酬本是天经地义之事,但一些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却又不按照合同履行,导致农民工无奈之下只得采取极端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此案,记者采访了律师李庆海,他说由于郭有权在这个建筑工地上进行了劳务活动,建筑工地的老板就应该给他支付相应的工资。在承包商拒绝支付的情况下,郭有权可将第一个老板或第二个老板或者是共同将他们列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郭有权为讨要工资而采取一些极端行为,是不可取的。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案例,本来是一个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人,但由于采取了一些不正当手段,使得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受不到保护,反而涉足违法犯罪。

  1万元钱对农民工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讨要工资无可厚非,但应该在合法的情况下走正常的途径去解决,希望本案能给广大农民工一个启示。

  截至记者发稿前,得到负责管辖此案的办案民警明确答复:郭有权已被刑事拘留。 (作者 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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