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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井盖突崩砸死男童 家属状告物业索赔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4:5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王悦) 尹女士35岁才得一子,不想在2005年大年三十的晚上,小区里一个突然崩开的井盖夺去了孩子年仅7岁的生命。伤心的尹女士认为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应对此事负责,便告到丰台法院,向他们提出了近10万元的赔偿请求。

  尹女士起诉称,2005年2月8日晚11点多,她7岁的儿子炎炎(化名)在丰台区南苑北里二区与小朋友玩耍时,路面旁边一个注有“水”字的铁井盖突然崩开。由于井盖下方有铁链勾
连,井盖向一侧猛然掀开,击中了炎炎的头部。孩子当即倒地,鲜血直流,不省人事。尹女士闻讯跑到现场,立即将孩子送到医院抢救,经诊断孩子颅脑严重损伤,经多方抢救无效,于同月17日死亡。这场飞来横祸无端地夺去了孩子幼小的生命,尹女士悲痛欲绝,内心更是受到了极大的创伤,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她认为该小区的开发公司及其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地上建筑和地下管网建设方和管理方,负有日常检查和防患于未然的责任。其应对炎炎的死亡应承担不可推卸的民事赔偿责任。于是,尹女士将二者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教育损失费以及死亡赔偿金共计99995万元。

  据悉,丰台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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