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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狗吞食男童续:狗主人逃走警方不予立案(图)(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5:44 国际在线

  律师:受害者只能追究民事责任

  在吕梁市中吕律师事务所,该所律师乔义昌就融融被狼狗咬死一事和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介绍。融融被大狼狗咬死,涉及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故意和过失。就事件而言,如果崔某和融融家素无仇恨、也无争吵,没有放动物报复的情况,就不属于故意,这样的情况公安部门是不能立案的。与此相对应,事件的性质将是过失,是一起民事案件。作为
大狼狗的监护人,崔某负有监护责任,受害者可以追究崔某的经济补偿责任。

  对于城市犬类的管理,乔律师称,目前没有什么具体的法律、法规对城市居民养狗进行规范。在国内较大的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地,有地方性规章制度,但在较小城市,狗的管理基本上一片空白。原则上,城市居民养狗是应该备案登记的。但中小城市基本没有这样的制度。

  受害者 狗主人家没人来道歉

  昨日16时许,记者第二次来到融融家。融融的父亲正在大门口到融融惨死的现场20余米的范围内,向前来了解情况的众多媒体介绍事发经过。

  之后,融融的父亲告诉记者,8月31日事发后,他们向离石警方报了案,警方对两只大狼狗进行了处置。但现在崔某全家失踪了。融融的父亲对事情的处理感到一片茫然,不知道该找谁为孩子讨公道。

  据了解,事发后到崔某全家失踪前,崔某家没有任何人前来向受害男童融融(化名)的家人道歉或安抚。融融的父亲、母亲及所有闻讯后赶到的亲属,在无限悲痛中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融融的母亲痛不欲生,20多个小时的哭泣使她极度虚弱,拒绝见陌生人。

  在融融母亲所在的卧室内,躺在床上输液的融融妈妈非常虚弱,她告诉记者:他和丈夫有两个孩子,大的是个女孩。融融两天前还在姥爷家里度暑假。9月1日是开学的日子,别的孩子都背着书包兴高采烈地上学去了,而他给孩子准备好的新书包、新文具却闲置在了一边。

  许多人被狗咬过

  在马茂庄村,除了崔某家养有狼狗,还有许多村民家喂养大狼狗。咬人的事情时有发生。

  该村村民崔福有就是受害者之一。记者采访时,崔福有拉起裤腿,腿上露出一道长约10厘米的伤痕。他说,这个伤痕是五六天前被同村村民养的狗咬的,狗咬伤他之后,狗主人没有向他表示任何形式的道歉。

  崔福有说罢,站在旁边的村民崔红红也称,不久前他也被同村的狗咬了,位置在右大腿根内侧。被咬后,他找了很好的医生,伤口现在虽然好了,但留下了一道长长的弧形疤。

  马茂庄村养狗的人到底有多少?村民们讲,马茂庄村和离石城区南关、东关、西崖底、凤山底、袁家庄等城市郊区的城中村一样,狗非常多,占到90%以上,大部分的人家养的是比较大的狗。有的人家不止养一只。被关起来的狗非常少,平常狗都是在村子里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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