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因夫妻感情不和杀害岳母一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8:02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岳母对这段婚姻又一直持反对意见,心怀怨恨的重庆潼南镇人屈良民竟残忍地将妻子和岳母及妻弟杀害。近日,黔东南州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屈良民死刑。

  据介绍,2000年1月,被告人屈良民与被害人刘某相识,之后,两人在屈良民的老家重庆市潼南镇按习俗举行婚礼。2002年,刘某生下孩子不久便携子返回麻江县娘家,屈则在
外打工。2006年1月24日,屈良民来刘某的娘家过春节,因岳母一直反对该婚姻而产生矛盾,屈产生了杀死刘某一家的念头。同月28日早晨7时许,屈良民喝下自己于27日买的除草剂后,用菜刀将准备外出的刘某杀倒在客厅的地上。接着又持刀冲入刘某的弟弟的房间里,将准备起床的刘某的弟弟砍死在床上。然后又窜至厨房,用铁铲猛击岳母唐某的头部,直至把唐打昏在地。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作者:林青 罗应滔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