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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近发廊女受阻砍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11: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亲近发廊女受阻砍人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通讯员兀小鹏)8月25日凌晨,高陵警方接到一女青年报警,泾渭镇店子王村一出租房屋内发生一命案。民警赶到现场时被害人已身亡。初步调查,死者为租房者邓某,高陵县通远镇人。

  经查,疑犯是高陵县药惠乡的刘新胜,与邓认识,当晚同住一屋,案发后已逃。案发时在这屋内还住着两名女青年,报警的就是其中一人田某。

  高陵县公安局局长汤选民立即布置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根据田某提供的线索,专案组进行了严密布控,但几天过去没有任何进展。专案组于是调整思路,开始对刘新胜的社会关系进行摸排、分析。8月29日一大早,几路民警分头赶到摸排对象家。高陵县张卜乡的杨某案发前与刘新胜通话频繁。侦查员靳涛、尤战峰向杨某及其家人通报了案情,要求其配合案件侦破。话刚说完外面进来一人。杨某用眼神暗示:此人就是刘新胜。身着便衣的两名侦查员镇静地坐在沙发上未动。那人进来后开口向杨某借钱。两名侦查员趁其不备一跃而起,将他摁在沙发内。

  据刘新胜交代,他于2000年因盗窃被判刑4年,刑满后四处打工,不久前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在泾渭镇拉客,这期间认识了邓某,并经邓介绍认识了美发厅的坐台女田某。刘新胜要和田某“好”,田不从。8月24日,刘新胜趁邓不在殴打并胁迫田某,被邓赶来制止,并教训了刘新胜,还要刘认错拿钱。刘新胜无奈把三轮车抵押给了邓某。刘为此伺机报复。

  8月24日晚,邓、刘、田和另外一名坐台女李某同住邓租住的房内,邓和两名女青年住在里屋,刘一人住外面。刘新胜趁后半夜他们都睡熟,拿着瓦刀、菜刀,进屋对着邓某一阵猛砍。作案后刘逃到礼泉,几天后刘新胜决定回高陵筹钱远走外地,没想到被刑警逮个正着。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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