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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30商铺 在逃犯被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11:40 法制晚报

  砸30商铺 在逃犯被判11年

  将他人手腕砍断后潜逃来京,开店后嫉妒别人生意红火,率人疯狂打砸

  因琐事将他人手腕砍断 潜逃来京躲避 开店期间嫉妒别人比自己生意红火

  在逃犯来京 打砸30商铺

  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本报讯(记者 付中)因琐事将他人手腕砍断后,李某潜逃来京躲避,以开歌厅为业。

  期间,因为嫉妒周边的商铺比自己生意红火,李某率领他人对朝阳区姚家园市场北侧商业街的近30家店铺疯狂打砸。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朝阳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2004年6月,李某在黑龙江老家的一家饭馆里与他人发生争执,遂持刀将店主刘某的手腕砍断。

  为逃避警方缉拿,李某潜逃来京,到朝阳区平房乡与他人合伙开了一家歌厅。期间,因介绍卖淫、寻衅滋事等行为,李某曾先后两次被朝阳警方行政拘留。

  去年4月14日晚上,李某和两名看场子的服务员一起喝完酒,来到朝阳区姚家园市场北侧商业街里转悠。

  看到自己的歌厅客源稀少、生意清淡,而街上的商铺却都是红红火火,李某出于嫉妒,手持铁管、木棍和日本武士刀,对姚家园市场北侧商业街的近30家店铺从西往东挨家打砸。

  “这些人见东西砸东西,见人打人。几百米的商业街,几乎没一间商铺的玻璃是完好的!”出于恐惧,事发当晚许多商铺的店主不敢继续睡觉,穿着睡衣一直守到了天亮。

  事发后,多家媒体报道了此事。由于该事件影响恶劣,造成了当地众多商家的恐慌,朝阳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迅速将李某等人抓获。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李某伙同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其无故持刀砍伤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同时要求其赔偿众商户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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