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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刹车摔伤女乘客 公交公司赔八万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11:41 法制晚报

  急刹车摔伤女乘客 公交公司赔八万五

  本报讯(记者 付中)公交车司机一个急刹车,猝不及防的乘客刘女士被摔得多处骨折。今天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判决市公交公司第五客运分公司应赔偿刘女士经济损失8.5万余元。

  2002年9月7日,刘女士乘坐352路公交车外出,公交车行驶至朝阳区劲松东口时,公交车司机突然急刹车,致使躲闪不及的刘女士摔伤双臂,右腿多处骨折。

  为此,刘女士曾先后两次到医院住院治疗。去年5月,司法鉴定结论证明,刘女士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为此,刘女士将公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公交车在行驶中司机急刹车致刘女士受伤,公交公司应赔偿刘女士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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