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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厅布温柔陷阱“坑”外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11:45 法制晚报

  连劝带拉把老外带进包间提供色情服务之后又以暴力威胁敲诈对方财物

  歌厅布温柔陷阱“坑”外商

  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歌厅老板及其帮凶分获2年半至1年半不等的徒刑

  本报讯(记者 付中)为了挣到更多的钱,歌厅老板秦某使出了将客人招揽到歌厅,先安排小姐与其进行色情交易,再勒索其钱财的“招数”。短短数天内,先后有一位日本商人、一位港商及一名内地商人“上套”。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朝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秦某等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去年6月7日凌晨,一位日本商人和朋友在朝阳区望京地区的一家酒楼用餐后,被一名男子连劝带拉地带进了秦某的歌厅。

  进入歌厅包间后,两人各被安排了一名小姐服务,他俩在接受身体按摩后与小姐发生了性关系。色情交易刚刚结束,三五个陌生男子在一个自称是歌厅经理的人的带领下,突然冲进包间,向外商敲诈钱财。

  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将敲诈钱财的多名男子抓获。

  老板秦某交代,歌厅开张后,自己一直组织、安排手下的工作人员通过上述手段敲诈顾客钱财。在秦某的统一组织下,门外拉客、与客人进行“谈判”、对客人实施暴力威胁以及接送客人都有详细分工,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在门外负责拉客的伙计每次甚至可以拿到客人消费额度的30%作为提成。

  秦某告诉民警,在歌厅的每个包间里,都已经事先安装了“电子开关”。客人与小姐的色情交易结束后,小姐趁客人不备按下开关,歌厅“监控室”里的灯就会闪亮。得到信号后,众人就会冲进包间勒索客人钱财。

  警方查明,去年6月5日,秦某等人还曾以相同的手段,勒索过一名香港商人。在经理的言语威胁和保安手里木棒的恐吓下,港商被迫交给对方人民币9500元、港币2400元,还在秦某等人的威逼下,来到朝阳区某酒店,花15000元办理了两张洗浴贵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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