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不妨采用梯形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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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13:24 新闻晚报 | |||||||||
□晚报冯兰蔺 日前,市政协召开关于“本市社会救助体系”专题议政会,不少政协委员提出应对本市社会救助机制进行完善,在救助标准上或可考虑适当引入梯形标准。 “有些人可能因为比现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出几块钱而无法领到救助金,但他们其实也是生活非常困难人群。”市政协委员、华夏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缪林凤表示,不妨适当改变社会救助一条水平线的标准,考虑引入梯形结构标准,对低收入人群划定数个范
市政协委员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胡忠泽委员也认为,梯形标准有利于建立社会救助激励机制。“低收入者在参加劳动使收入有所增加后,并不是简单地取消其救助金,而是酌情减少救助金数额,但确保收入与救助金的总和高于原来单纯领救助金时的标准,可以鼓励低收入者通过劳动改变生活状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