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刹车乘客受伤 公交公司赔8万5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1:4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公交车一个急刹车,猝不及防的乘客刘女士被摔伤。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公交公司第五客运分公司赔偿刘女士经济损失8.5万多元。 2002年9月7日,刘女士乘坐352路公交车外出,公交车行驶到朝阳区劲松东口时,公交车突然急刹车,致使刘女士摔伤双臂和右腿多处骨折。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因公交车在行驶中急刹车致刘女士受伤,其行为存在过错,应赔偿刘女士经济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