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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员私刻公章侵吞9万租金获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2:44 金羊网-新快报

  侵吞9万租金物管获刑3年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华璐 通讯员 陆丹) 白云区一小区物业管理员假刻公章,冒充财务签名,在1年时间内,以代收租金为名,侵吞了公司9万余元租金后卷款而逃。近日,该物管员被白云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湖南男子向德华今年27岁,初中毕业后就到广州打工。2004年10月,广州市灿合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灿合公司)安排向德华作物业管理员和保安,负责公司物业“长和楼”商住楼的租赁和管理。刚开始两个月,向德华还是老老实实地向住户收取租金,上缴公司财务部。可渐渐地,向德华发现自己是联系租户和公司的唯一纽带,收租过程无人监管,于是便想从中捞一笔。

  为了欺上瞒下,向德华可谓花尽心思。他私刻了灿合公司的公章,并苦练模仿公司财务人员的签名。作案时先是假冒公司的名义将空置房屋出租,伪造单据私下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而后将租金据为己有。此外,他还拿着公司财务发出的单据向正式租户收租,但却对灿合公司宣称租户赖账不肯交租。

  2005 年7月,向德华决定“大干一场”然后逃跑,他向35户商户收取3万余元租金后不知去向。灿合公司此时才发觉,查出向德华前后共侵吞了租金90805.5元,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12月,警方将向德华抓获。

  白云区法院近日经审理认为,向德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较大, 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由于向德华是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退赔所有侵吞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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