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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迁怒女友家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7:23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3日讯谈恋爱遭女方家人反对,康某竟连捅30余刀,将女友的姐姐董某杀害,随后又伪造抢劫强奸现场,后在家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8月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康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近日,该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黑龙江人康某,从2005年开始和即墨的女青年董红(化名)谈恋爱,后因董红的家人反对两人恋爱,康某心生怨恨,多次到即墨
市董红的家里闹事。康某在公安机关供述称,“我们同居后,董红多次提出分手,我不同意并威胁说要杀死她。董红先后躲到她姐姐家和父母家,我因见不到董红,就想报复她的家人。”

  今年3月6日11时许,康某以送还董红衣物为由,来到即墨市董红的姐姐董某家中。当时,康某试图向董某打听董红在哪,遭到董某拒绝。气急败坏的康某遂持随身携带的匕首朝董某背部等处连捅30余刀,在将董某杀死后,康某又脱掉了董某的下身衣服,砸烂了其家中的许多家具,伪造出强奸、抢劫的现场,然后逃回老家。3月9日,康某在其亲属的劝说下投案自首。

  8月2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康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本应严惩,但鉴于康某主动投案自首,故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康某须赔偿被害人家属31.6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后,董某的丈夫金先生等被害人的家属表示,康某至今没有赔偿他们一分钱,而且他们认为康某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据了解,因对一审判决不服,金先生等人将向青岛市检察院提起抗诉。(本报记者)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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