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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纠集200村民狂砍他人7亩香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7:5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9月3日讯 (记者黄晓华 特约记者黄培岳)近年来,海口市琼山区发生多起由土地权属纠纷引起的村民聚众破坏生产案,成为影响当地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不稳定因素。近日,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成功破获了“7·7”聚众破坏生产案,抓获邓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并对其中8人予以刑事拘留。

  海口警方今天通报了该案的有关情况。今年7月7日上午8时,琼山区红旗镇墨桥村委
会伯侯村200多名村民,以该村委会北林洋的大群田地是其祖宗地为由,将该村委会龙合村村民陈某等种植的7亩香蕉全部砍掉,并用机械将该地全部平整,导致龙合村村民直接经济损失1.96万元,在当地造成了较坏影响。案发后,红旗镇政府各职能部门10余名干部及红旗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处理,但伯侯村村民竟谩骂工作人员和民警,还抛打泥土阻挠他们调查。7月10日,琼山分局成立专案组,进行专案调查。

  8月23日,琼山分局出动警力86人,在红旗镇红旗墟、伯侯村路口、三门坡墟实施抓捕,抓获为首的村干部邓某等4人,及村民邓某、黎某等5人。

  经查,“7·7”破坏生产案件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案件。今年6月中旬以来,伯侯村村民多次酝酿破坏该村委会北林洋的大群田地里的香蕉园。7月6日晚上,邓某等3名村干部召集村民在邓家的院子里开会,进行部署,并要求每户出2人,携带锄头镰刀等工具,准备七台旋耕机,实施破坏活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相关链接

   禁止以“祖宗地”名义占用村集体土地

  经过了三次审议修改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在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办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体现了“切实保障农户拥有真正的土地承包权”这一重要原则。针对海南的特殊情况,《办法》特别作出了“禁止以‘祖宗地’名义占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或者侵占他人依法承包的土地”的规定。有关部门专家认为,《办法》将对规范、稳定和完善我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障农民和其他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张辑)

  (详见本报2006年7月28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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