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万元买台旧“本本” 市民诉讼商家被判退一赔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9:3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买回家的品牌笔记本电脑竟是一台旧机器,消费者维权被商家蛮横拒绝。在工商部门的支持下,南京市民王女士愤然将电脑商告到法院,近日通过诉讼获得了双倍赔偿。

  2006年3月底,王女士在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11300元的品牌笔记本电脑,当场拆封并安装部分软件后,王女士向商家索要质保卡。工作人员称:“该批货随箱
均无质保卡,销售后将通过客户预留的地址直接邮寄至客户手中。”听到此解释,王女士没有多想,便带着电脑离开了。

  回家查验电脑底板序列号时,王女士惊讶地发现电脑的底板有明显磨损,而且电池无序列号,便有些怀疑是样机,随即找到商家要求更换。工作人员表示王女士在购买过程中已经对电脑及其配件光盘等附件予以确认,不同意更换。王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人员与商家联系积极为双方调解,但商家坚持不予退换。

  在工商部门的建议下,王女士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以用过的旧机器冒充新的笔记本电脑进行销售,其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应双倍赔偿,遂判决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消费者购货款11300元,并一次性赔偿王女士11300元。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诸如电脑等商品时应进行当场检验,并及时索要质保卡等有关商品凭证,以免日后出现质量等争议时因缺少一手证据而使权利保护难以顺利实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